綜合福音書耶穌基督六次被審訊

             
 時間 週五黎明前 週五黎明前 週五黎明後 週五黎明後 週五早上 週五早上
 地點 亞那(該亞法的岳父)的住宅 大祭司該亞法的府邸 公會會議廳 彼拉多總督府 希律在耶路撒冷的總部 彼拉多總督府
 福音書合參單元 單元332 單元332 單元334 單元336 單元337 單元339-340
 大祭司審問耶穌 (彼得首次不認主) 大祭司審問耶穌 (彼得首次不認主) 耶穌被押交彼拉多 彼拉多判耶穌釘十字架 希律王藐視耶穌 釋放耶穌或巴拉巴!「看,這個人!」
 聖經經文  太 26:57-68; 太 27:1; 太 27:2,11-14;  太 27:15-26;
  可 14:53-65; 可 15:1a; 可 15:1b-5;  可 15:6-15;
  路 22:54 路 22:66-71 路 23:1-5; 路 23:6-12 路 23:13-25;
 約 18:13-24   約 18:28-38  約 18:39-19:16
 召集人 猶太當局 猶太當局 猶太當局 羅馬當局 羅馬當局 羅馬當局
 負責審訊的人物 亞那,前任大祭司 該亞法, 祭司長 民間的眾長老、祭司長和文士 羅馬總督彼拉多 希律安提帕,加利利分封的王 羅馬總督彼拉多
 審訊及盤問 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導 三天拆毀和重建聖殿 自稱是「彌賽亞」 禁止納稅及自稱為王 擁有行奇蹟的能力 耶穌究竟是從哪裏來?
 耶穌的辯護 耶穌過去一直是公開地教導 耶穌起初默不作聲,之後承認他是基督。 耶穌同意自己是神的兒子 承認他是猶太人的王,然後沉默 沉默 沉默
 法院的回應 旁邊的一個警衛打了他一巴掌 說他是該死的。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 耶穌同意自己是神的兒子變為有罪的證據 查不出有甚麼罪名 藐視﹐戲弄﹐給被上華麗的衣服 查不出有甚麼罪名,但被鞭打和戴上荊棘冠冕,又給穿上紫色的袍子
 其他特點 彼得和其他門徒在場 彼得在場 全議會正式預早判決 耶穌的國度不屬這世界 祭司長和文士、極力的控告 祭司長和長老挑唆民眾,彼拉多討好群眾
 結果 亞那又把耶穌解送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 被收押等待第3輪審判 轉交羅馬當局第4輪審判 提到希律安提帕進行第5輪審判 發還彼拉多進行第6輪審判 耶穌被交去釘十字架


 被釘十字架前耶穌基督從週五黎明前至早上六次被審,但當局查不出他有甚麼罪名。彼拉多為討好群眾,把耶穌交去釘十字架。




 摘要: 對耶穌的指控,審訊及盤問: 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導;三天拆毀和重建聖殿;自稱是「彌賽亞」;禁止納稅及自稱為王;擁有行奇蹟的能力;耶穌究竟是從哪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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