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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合本修訂版       
203 - 律法與應許
加 3:15 - 3:18
弟兄們,我照着人的觀點說,人的遺囑一經確定,沒有人能廢棄或加增。 3:16 那些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指許多人,而是說「和你那個後裔」,指一個人,就是基督。 3:17 我是這麼說,上帝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使應許失效。 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就不再是出於應許;但上帝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18) 羅 4:13 - 4:15
因為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着律法,而是藉着信而得的義。 4:14 若是屬於律法的人才是後嗣,信就落空了,應許也就失效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裏沒有律法,哪裏就沒有過犯。
(36) 羅 9:6 - 9:13
這不是說上帝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9:7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是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9:8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9:9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會生一個兒子。」 9:10 不但如此,利百加也是這樣。她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9:11 雙胞胎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行出來,為要貫徹上帝揀選人的旨意, 9:12 不是憑着人的行為,而是憑着那呼召人的,上帝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 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156) 林後 3:7 - 3:11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事奉尚且有榮光,以致以色列人因摩西臉上那逐漸褪色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 3:8 那屬聖靈的事奉不是更有榮光嗎? 3:9 若是那使人定罪的事奉有榮光,那使人稱義的事奉的榮光就越發大了。 3:10 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更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3:11 若是那逐漸褪色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加 3:16
創 12:7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加 3:17 - 3:18
羅 15:8
  
我說,基督是為上帝真理作了受割禮的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
加 3:17 - 3:18
林後 1:20
  
上帝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我們藉着他說「阿們」,使上帝因我們得榮耀。
加 3:17
徒 7:6
  
上帝這樣說:『他的後裔必寄居外邦,那裏的人要使他們作奴隸,苦待他們四百年。』
加 3:17
出 12:40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加 3:18
羅 7:6
  
但如今,我們既然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從律法中解脫,使我們服侍主,要按着聖靈*的新樣,不按着儀文的舊樣。
加 3:18
羅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而無能為力,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子,為了對付罪*,在肉體中定了罪, 8:4 為要使律法要求的義,實現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去行的人身上。
加 3:18
西 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上帝卻赦免了你們一切的過犯,使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2:14 塗去了在律例上所寫、敵對我們、束縛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Wednesday 15th of October 2025 06:29:42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