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RCUVCN2 (太) 第10章
  馬太福音 第10章 NCV
           
太 10:1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驅趕污靈和醫治各樣的疾病。
太 10:2 這十二使徒的名字如下: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弟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雅各的弟弟約翰
太 10:3 腓力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
太 10:4 激進黨的西門,還有出賣耶穌的加略猶大

太 10:5 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
太 10:6 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太 10:7 要邊走邊傳,說『天國近了』。
太 10:8 要醫治病人,使死人復活,使痲瘋病人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給人。
太 10:9 腰袋裏不要帶金銀銅錢;
太 10:10 途中不要帶行囊,不要帶兩件內衣,也不要帶鞋子和手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太 10:11 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裏誰是合適的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離開的時候。
太 10:12 進他家時,要向那家請安。
太 10:13 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
太 10:14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要跺掉你們腳上的塵土。
太 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蛾摩拉地方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太 10:16 「看哪!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進入狼羣,所以你們要機警如蛇,純真如鴿。
太 10:17 你們要防備那些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議會,也要在會堂裏鞭打你們。
太 10:18 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統治者和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
太 10:19 當人把你們交出時,不要擔心怎樣說話,或說甚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該說的話,
太 10:20 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而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面說的。
太 10:21 兄弟要把兄弟、父親要把兒女置於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太 10:22 而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但堅忍到底的終必得救。
太 10:23 有人在這城迫害你們,就逃到另一城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鎮,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要來臨。

太 10:24 「學生不高過老師,僕人不高過主人。
太 10:25 學生所遭遇的與老師一樣,僕人所遭遇的與主人一樣,也就夠了。既然有人罵一家的主人是『別西卜』*,更何況他的家人呢?」

太 10:26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
太 10: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
太 10:28 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
太 10:29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
太 10:30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
太 10:31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

太 10:32 「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太 10: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太 10:34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帶給地上和平,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而是刀劍。
太 10:35 因為我來是要叫
『人與父親對立,
女兒與母親對立,
媳婦與婆婆對立。

太 10: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太 10:37 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 10:38 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 10:39 得着性命的,要喪失性命;為我喪失性命的,要得着性命。」

太 10:40 「接納你們的就是接納我;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來的那位。
太 10:41 把先知當作先知接納的,必得先知的賞賜;把義人當作義人接納的,必得義人的賞賜。
太 10:42 無論誰,只因門徒的名,就算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一定會得到賞賜。」


         

   Monday 09th of February 2026 12:56:12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