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RCUVCN2 (瑪) 第2章
  瑪拉基書 第2章 NCV
           
瑪 2:1 現在,眾祭司啊,這誡命是給你們的。
瑪 2: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若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給我的名,我就使詛咒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詛咒;其實我已經詛咒了你們的福分,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
瑪 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抬出去。
瑪 2:4 你們就知道我頒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 2: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瑪 2:6 真實的訓誨在他口中,他的嘴唇中沒有不義。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許多人回轉離開罪孽。
瑪 2:7 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瑪 2:8 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這訓誨上絆跌。你們破壞了我與利未人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 2:9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百姓藐視,看為卑賤;因你們不遵守我的道,在律法上看人的情面*。」

瑪 2:10 我們豈不都有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上帝創造了我們嗎?為何互相行詭詐,褻瀆了上帝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瑪 2:11 猶大行事詭詐,在以色列耶路撒冷中行了可憎的事;因為猶大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殿,娶外邦神明的女子為妻。
瑪 2:12 凡做這事的,無論是清醒的*或回應的,即使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要將他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

瑪 2:13 你們又再做這樣的事,使哭泣和嘆息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祭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理會那供物,也不喜歡從你們的手中收納。
瑪 2:14 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為耶和華在你和你年輕時所娶的妻之間作證。她雖是你的配偶,你誓約*的妻,你卻背棄她。
瑪 2:15 一個人如果還剩下一點靈性,他不會這麼做。這人在尋找甚麼呢?上帝的後裔!*當謹守你們的靈性,誰也不可背棄年輕時所娶的妻。
瑪 2:16 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恨惡休妻的事和衣服外面披上暴力的人。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 2:17 你們用言語使耶和華厭煩,卻說:「我們在何事上使他厭煩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看為善,並且喜愛他們;」又說:「公平的上帝在哪裏呢?」


         

   Sunday 20th of July 2025 10:06:53 AM